两名马国男子受跨国诈骗团伙指使,入境新加坡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、金条和珠宝。警方接获情报后展开长达16小时的联合行动,不仅逮捕两人,还顺藤摸瓜捣毁一个本地洗钱网络,逮捕另外两名新加坡男子。四人涉嫌清洗至少30万元诈骗赃款,将陆续被控上法庭。
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四(10月15日)晚上发文告说,警方星期三(14日)接获情报,指一名27岁马国男子受诈骗团伙指示,入境新加坡向诈骗受害者收取现金和金条。
警方网络指挥处、警察行动指挥中心、兀兰警署及移民与关卡局随即展开联合行动。经进一步调查,执法人员发现另一名19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也身在新加坡,并曾向诈骗受害者收取黄金和珠宝。警方随后逮捕两人。
在长达16小时的行动中,警方还揭发并捣毁一个为诈骗团伙提供支援的本地洗钱网络,逮捕两名分别19岁和20岁的新加坡籍男子。
追查捣毁本地洗钱网络 两名新加坡男子落网
调查显示,两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向钱骡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,再将这些财物转交给犯罪网络的其他成员。
经进一步调查,执法人员发现另一名19岁的马来西亚籍男子也身在新加坡,并曾向诈骗受害者收取黄金和珠宝。(新加坡警察部队提供)
初步调查发现,四人涉嫌清洗来自新加坡诈骗受害者的赃款,涉及金额合计至少30万元。
两名马来西亚男子将于星期五(16日)被控,两名新加坡男子则于星期六(17日)被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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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贪污、贩毒和严重罪案(没收利益)法令》第51节条文,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一旦罪成,可判最长10年监禁或50万元罚款,或两者兼施。
警方强调,将严正看待任何涉及诈骗活动的人士。根据现行法律,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人员一旦罪成,将面对六下至24下的强制鞭刑。
协助诈骗分子清洗赃款的钱骡,则可能面对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,包括触犯上述法令下某些洗钱罪行的人士。
警方也提醒,涉及钱骡活动者可能被限制使用网上银行、提款机及银行卡交易等金融服务,以及申办新的手机线路,防止他们继续协助诈骗。
有关限制不仅适用于曾因钱骡相关罪行被警告、处以销案罚款、提控或定罪的人士,也可能适用于仍在接受调查、但被评估有再次协助诈骗风险的人士。
警方提醒公众,切勿将现金、珠宝或其他贵重物品交给陌生人,也不要按照他人指示,将财物放在指定地点供人领取。
警方也强调,政府官员绝不会要求公众转账或交出名贵手表、黄金或加密货币,也不会索取银行登录资料,或要求公众从未经核实的来源安装手机应用程序。